问题 | 安置房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为已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安置房拆迁实际发生。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支付职工工资之日起5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日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汇入住房公积金专户,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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