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1.性病;2.严重的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3.重症智力低下;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5.麻风病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