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家政公司交了学费可以退吗 |
释义 | 学生退学可申请退学学费,依据《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退款。根据不同情况,学费退款标准有所不同,包括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等原因退学的学生可全额退款;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计算退款金额;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予退款。退学住宿费和代收款也可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退款。退学学生需在财务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离校。转学学生的收退费管理参照退学学生的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能退回学费,你可以去当地教育局申诉。法律依据:《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学生因故退学,须凭财务部当年开据的学费专用收据(原件)和党政办公室印制的“退学文件”(新生凭招生办公室开据的《保留入学资格通知单》或批准件),到财务部办理学费退款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学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款)的退款,依据不同情形,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学生退学学费(专指学费)退款: 1、新生报到缴费后,因体检不合格,学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或经劝留无效、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 2、学生已按当学年学费标准全额缴纳学费的,经学院批准退学的,按照该生当年在校的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其应退学费: (1)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在当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退学批准的,全额退还已缴学费;在当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退学的退还已缴学费的90%;在当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二个月内退学批准的退还已缴学费的80%,依此类推。 (2)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被劝其退学或被学院“开除学籍”的学生,一律不退还其学费。 (3)经学院批准退学但未足额缴纳学费的,按本条第 (一)款第2项结算其学习费用。已缴学费超过结算费用的部分,退还给本人;不足其结算费用的应补齐。否则,不予办理复学、肆业或结业等学籍证明。 (二)学生退学住宿费退款: 学生缴纳住宿费后,批准退学、休学、转学,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具体退费方法按本条第 (一)款第2项第 (1)点。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而被劝其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一律不退还其住宿费。 (三)学生退学代收款退款: 代收的预收款,可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具实结算,多退少补。 退学学生需在财务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最后离校。 转学学生收退费管理办法参照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结语 在退学学费方面,根据《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可以根据不同情形申请退款。退学学生需凭财务部开具的学费专用收据和相应的文件到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照规定计算应退学费的金额。此外,对于住宿费和代收款也有相应的退款规定。在办理完退款手续后,学生方可最终离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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