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院边上不推荐。之前,小孩子要上早教,本来找好在医院边上的一个早教的。然后碰到有小孩在里面念过的小朋友家长说,小孩在那边上学上了后,回家老不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