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矿业权交易行为外,西藏自治区在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基础上减免地方分享的部分。(实际税负为9%,) 二、个人所得税:各类税目扣除标准高于全国。比如工资薪金扣除标准、休假路费补贴扣除标准等。 三、财政政策:西藏对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奖励一定数额的企业发展金,此项扶持比例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地区。此年纳税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