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施工时间规定 |
释义 | 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违法法律规定的,会被责令整改还要处一定的罚款。 一、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期限:三个月 2、装修施工单位(或装修人员)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后,方可进场装修。物业公司将对装修房屋进行安全监督。 3、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物业公司审批,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 4、所有涉及公共电气、消防、给排水的装修施工,必须由物业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 5、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PVC管内,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物业的任何部位。 6、装修施工用电不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需与物业公司协商后,在管理人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一切后果有业主/住户负责。 7、管理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天燃气管道应按天燃气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更改,不得掩埋或密封。 8、为保持小区外观整洁、协调、统一,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外墙色调,不得改变阳台功能;不得对梁、柱、上下板、阳台、露台、通道、承重墙等结构做任意改动。 9、 在未经物业公司批准,小区内及楼宇外墙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广告性质的招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国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志愿者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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