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污点能不能消除 |
释义 | 档案有污点消除不了的。个人档案也无法擅自涂改,如有私自涂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谓的污点通常是指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还有最重要的是,档案有污点的,只要去凡是需要政审的工作岗位,都会受到影响。比如当兵,考公务员,特别是公检法司等部门,都进不去;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纪录的,容易受牵连。如果是国家安全、情报、警卫等部门,更是想都不要想了。不仅仅是自己受影响,直系亲属的犯罪纪录,还对下一代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档案中的问题事件,本人知晓吗? 1、档案中的问题事件,当事人都知道。 2、因为归档的材料都是涉及个人的事情,都是经过本人签字确认或者是填写的,本人都知道。 3、但是本人不知道具体他涉及的哪些材料归档了,因为自己不管理档案就不知道具体哪些是需要归档的,所以不一定知道在档案里面。 二、档案造假了怎么处理? 对于档案造假行为,具体如何处理,可以参考第九条的规定,当档案中有明确的档案造假行为情况的,应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其中,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 2、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 3、情节严重或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 4、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5、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档案有污点不仅不能消除,甚至还会影响自己的一声,包括还影响这自己的亲人。所以,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能让自己的人生有污点的存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一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禁止篡改、损毁、伪造档案。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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