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时收的份子钱离婚归谁 |
释义 | 一般来说,夫妻领证结婚后,在婚礼上收取的份子钱,属于双方亲戚朋友赠与给他们的财产。在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哪一方的时,应该是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在传统习惯中,儿女的婚礼都是由家中长辈操办的。如果在男方和女方家都分别举办了婚礼,份子钱是由双方父母单独收取的,不能当然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体制内结婚需要请领导吗 首先这种机关的领导实在是太多了,主管领导部门领导,包括不同的部门的领导,有时候一个部门还有许多分管领导,错综复杂,叫谁不叫谁都不合适。而且机关部门里的人那么多,如果谁结婚都叫的话,份子钱他们也不好出。人家只会委婉的拒绝你,祝福你一下就行了。其次,这些领导一般不会参加婚礼。礼钱先放在一边,只说以领导的身份去参加就成了问题,必然在你身上贴一个某某的标签,当你犯了错误或者是受到提拔的时候,这种连带关系会变得异常明显,朋友的领导可能相处的比较好,而且对方欣赏你,私交不错,但是却不会以朋友或者领导的身份参加你的婚礼,那样就显得太过亲厚了,对你或者对他都不是特别好。如果邀请了公司的同事去参加婚礼,那么只要礼貌性的问一下自己的直属领导就可以了,问的时候不要邀请对方去参加你的婚礼,而是给对方喜糖和喜帖:xx好,我于何时举行婚礼,考虑到您可能太忙没时间参加,先送您点儿喜糖沾沾喜气。如果您到时候抽出时间来,随时恭候您的光临。 二、离婚案件中农村房屋的分割问题如何解决 一、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二、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四、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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