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咨询资质取消后如何开展业务 |
释义 | 工程咨询资质新规定是在部分地区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例如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同时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认证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文件,对在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中,提供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专业化咨询业态的服务机构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评价的一种活动。通过认证的企业。 其认证结果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确认。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对工商登记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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