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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了商标可以开连锁加盟店吗
释义
    开连锁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需要注册公司,连锁店是指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相关法律知识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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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