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本市户籍子女入园,家长需要准备政府规定七种证明,此为必备条件: 1.《户口本原件》; 2.《预防接种卡》; 3.《独生子女证》; 4.《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和幼儿); 5.《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 6.《务工证明》; 7.《登记预约单》; 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需由家长陪同并带好七种证明,到居住地附近托儿所、幼儿园登记,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协调。最后能不能入学还是未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