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付房租不搬走怎么办 |
释义 | (一)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 (二)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三)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能提前收回房屋吗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出租人一般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不交房租房东可以报警嘛 可以报警,但是这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东首先可以和承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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