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品房的一般步骤是哪些? |
释义 | (1)确认开发商是否是有合法手续的房地产公司。 房地产公司销售现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具备“五证”和“两书”。“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键是检查有无《商品房销售证》。预售时应具备“五证”,关键是检查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发展商应当明示的事项: 1、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经批准销售的平面图、立面图; 3、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4、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5、是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6、是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法; 7、是商品房预售的专用账户; 8、是物业管理事项;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签订认购书。在和开发商沟通洽谈满意之后,购房者会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在签订认购书前,作为销售方的开发商应将《签约须知》及相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房者,并应实事求是地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购房者一定要认真阅读《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认购书中应约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因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卖方应退回定金。 (3)签订合同。购房者在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售楼处签订正式买卖契约。买卖契约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每个购房人花巨资购买房产,都要对契约的每一条进行审查、询问。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示范文本的补充部分要格外重视。 (4)办理人住。在购房人入住前,发展商要统一审查其付款情况,确认无误后再签收房屋交接验收单。同时安排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合同中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条款。所以人住前,必须安排买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需特别强调的是,签收房屋后,视为购房人接受房屋,在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或房屋质量有问题时,均可拒绝签收。 (5)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发展商最后要积极配合业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办理房地产权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