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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商品房的一般步骤是哪些?
释义
    (1)确认开发商是否是有合法手续的房地产公司。
    房地产公司销售现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具备“五证”和“两书”。“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键是检查有无《商品房销售证》。预售时应具备“五证”,关键是检查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发展商应当明示的事项:
    1、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经批准销售的平面图、立面图;
    3、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4、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5、是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6、是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法;
    7、是商品房预售的专用账户;
    8、是物业管理事项;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签订认购书。在和开发商沟通洽谈满意之后,购房者会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在签订认购书前,作为销售方的开发商应将《签约须知》及相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房者,并应实事求是地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购房者一定要认真阅读《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认购书中应约定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因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卖方应退回定金。
    (3)签订合同。购房者在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售楼处签订正式买卖契约。买卖契约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每个购房人花巨资购买房产,都要对契约的每一条进行审查、询问。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示范文本的补充部分要格外重视。
    (4)办理人住。在购房人入住前,发展商要统一审查其付款情况,确认无误后再签收房屋交接验收单。同时安排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合同中有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条款。所以人住前,必须安排买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需特别强调的是,签收房屋后,视为购房人接受房屋,在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或房屋质量有问题时,均可拒绝签收。
    (5)产权过户、领取产权证。发展商最后要积极配合业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办理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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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7: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