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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公司和总公司的责任承担
释义
    

法律主观:
    


    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因此也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仅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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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