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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执行局不给执行,我去哪个部门投诉
释义
    法院执行局不给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上一级的法院投诉。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不执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法院执行庭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投诉电话号码12309。
    如果一审法院六个月还没有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对法院执行有异议去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认为法院执行不当,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申请异议后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法院收到执行异议申请书,一定会给答复的。对答复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执行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法院给予国家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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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7: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