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据您所述情况,根据(市 基本养老保险 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第十二条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第十三条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市 基本医疗保险 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文件,第十条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文件,三、用人单位按2%的缴费费率按月为农民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由2%调整为1%。二、用人单位 缴纳工伤保险 的,按新的浮动档次和缴费费率执行。(详细内容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查询此文件)。一、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由0.5%调整为0.2%。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根据(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文件,第七条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基数是2585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基数是3878元。 法律客观: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从2013年1月起至6月缴费比例恢复至2012年6月各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即按规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今后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市地税指出,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57号)规定,阶段性调整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从2013年1月起至6月缴费比例恢复至2012年6月各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即按规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今后仍按现行的规定执行。据悉,地税社保费征收系统将统一调整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届时用人单位只需按照以往要求按时申报社会保险费。去年上半年,广州市人保局、财政局、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分别下调50%,即按规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分别调整为0.25%、0.5%、0.75%缴纳工伤保险费。知识延伸——认识工伤保险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注:上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