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送达有效时间 |
释义 | 承诺送达的有效时间是,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但如果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对于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立即作出;对于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需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一、订立合同时的承诺包括哪些内容? 1.订立合同时承诺的构成要件: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二、什么是承诺逾期 即逾期承诺,是指承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要约所规定的时间,或者要约未规定有效期,已超过了合理的时间。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三、承诺的迟延与迟到有哪些区别 承诺的迟延与迟到有以下区别: 1、承诺延迟和迟到的区别在于是否在承诺期内做出; 2、承诺的延迟由被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承诺。除及时通知被要约人承诺有效外,延迟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3、承诺迟到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并能根据正常情况及时到达要约人。但由于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被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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