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人收到要约时生效。若没有明确期限且通过对话达成承诺,应立即作出承诺,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若没有明确期限且通过非对话方式达成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回复。 法律分析 承诺的生效时间是:在要约人收到时生效。如果没有确定承诺的期限,并且是通过对话方式作出的,应立即作出承诺,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没有确定承诺的期限,并且是通过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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