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东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地点是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98号镇人民政府礼堂一楼会议8室。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本罪在客观方面应当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诈骗罪立案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