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三管三必须
 “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其中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有哪些?
 (一)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三)落实“三管三必须”
 (四)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五)违法将更多追究刑事责任
 (六)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七)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九)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如何理解“三管三必须”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先生在新安法发布会上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表述: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
 法律依据:“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其中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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