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医保报销政策 |
释义 | 1、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财政补贴标准或为每人每年590元(含门诊统筹25元),由市、区财政按5比5比例承担; 2、城乡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个人缴费标准或为每人每年410元(含门诊统筹25元);学生和未成年人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个人缴费标准或为每人每年180元(含门诊统筹25元)。门诊: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统筹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住院:一档参保人市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在一个社保年度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2%, 医保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4%。其中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先自费10%,剩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 二档参保人市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在一个社保年度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统筹基金支付90%。其中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先自费10%,剩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 一、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其办事处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其办事处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二、最高支付限额 其中,参保人同一社保年度累计住院4次以上,第5次住院起(含第5次)起付标准按相应标准的50%确定:参保人在同一医院连续住院的,每3个月支付一次起付标准(特别规定除外)。参保人住院每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根据其连续参保缴费的时间确定, 具体为: 1.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2.连续参保缴费时间6个月至1年(含1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3.连续参保缴费时间1年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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