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二手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需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一、可以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 二、哪些二手房不能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 3、价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式。 7、合同生效条款。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四、划拨用地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取得的合法性,即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之一; (3)使用的无期限性;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缺乏处分权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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