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印制。结婚证书须粘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办理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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