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除注明外仅限于一次有效。“即刻”医嘱应立即完成。 2、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时间内优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