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人现实表现栏一般应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在校学生由所在院校填写,不需要领导亲自签字,但必须加盖公章。 现实表现的证明材料: 一,基本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就读院校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专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