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殊慢性疾病证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持半年内疾病相关检查和住院相关材料到鉴定机构申请; 2、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患者开具特殊慢性病申请表; 3、病人或家属持申请表及医疗证、身份证等与确诊相关的辅助检查材料到县医保局业务大厅复审; 4、符合条件的患者,复审后即可办理特殊慢性病证,并纳入特殊慢性病种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特殊慢性疾病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