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合同 和 劳动合同 的区别在于: 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一样。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为个人,务工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 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务合同只存在经济关系,而劳动合同不仅仅是经济关系; 3.主体的待遇不一样。 劳务关系 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 务工合同是民法和经济法,劳动合同是 劳动法 和 劳动合同法 ; 5.产生的法律责任不一样。 务工合同不存在行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