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积分落户的积分是怎么积得 |
释义 | 积分入户的积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得来: 1、合法稳定住所:在当地办理居住证,每年有一定的积分累计;合法房产,拥有合法房产也能获取一定积分;合法租赁住所或者单位宿舍; 2、合法稳定就业:在当地就业工作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每个险种每年累计一定分值; 3、文化程度:一般高中以上的就能获得积分,专科分值又比高中高一点,本科及以上获得的分值最高; 4、年龄:一般来说,满18岁以后就能获取积分,越年轻分值越高,具体分值要按照当地政策来计算; 5、技术能力: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技师以上资格;初级职称、职业资格为高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正在从事与上述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 详细流程如下: 1、材料受理: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材料审核: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3、积分核定: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4、积分入户: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应与申请积分所在地为同一区(市)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申请人在申办期间,经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入户资格。 综上所述,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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