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其他应付款转实收资本怎样处理? |
释义 | 律师分析: 企业有其他应付款,需要转为实收资本的,如果该收款人是公司的股东,属于股东应投入公司的投资部分,做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XX, 贷:实收资本—xx。 如果该收款人不是公司股东,则需要先去工商局变更股东,然后再按上面的分录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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