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伊春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伊春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规定,为参保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二、伊春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的办理时间是什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伊春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五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 第五十七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或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原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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