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夫妻一方不能办。 在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如果只准备写一方的名字,则可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夫妻之间,房产证名字可自由加上,去掉,只要缴纳手续费即可。但是需要出示有关证件的证明。房产证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 2、勘丈绘图。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 5、收费发证,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