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认定:客体是公共安全,行为表现为强迫下属违章冒险作业导致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犯罪主体为作业领导者等,主观方面为过失,明知违章冒险。 法律分析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认定: (一)侵犯的客体: 是公共安全。 (二)客观方面: 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存在着很大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进行作业。 (三)犯罪主体: 是一般主体,包括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四)主观方面: 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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