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精神病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活动。无法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