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村委会开上户口证明书 兹有我村民XXX与XXX于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于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孩子(男或女),系在村里接生的,现要求上户,请给办理为荷! 此致 敬礼! 村委会盖章 XX年XX月XX日 村委会证明办完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