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离婚证需要带什么东西 |
释义 | 离婚证丢失在补办时需要带的材料有以下几项:1.户口簿;2.身份证;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4.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一)离婚证丢失,民政局进行补办的办理程序是: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二)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是:(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三)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是:(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离婚证丢了可以再婚吗 离婚证丢失之后,要先补办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当事人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需要出具的证件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香港居民,还需要出具香港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者回乡证;如果是澳门居民,也需要出示澳门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者回乡证。当事人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询证实,如果查询属实的,会依法予以补发离婚证。另外,离婚证补办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的应当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二、离婚证上面的一人照片 离婚证上是一个人的照片,离婚证照片的执行标准为:照片2张2寸,规格为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需要两个人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补办,照片可以在民政局拍。新《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是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上还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涉及夫妻婚姻状况的问题,都要用结婚证来证明,如财产继承、离婚时财产分割、购买房子办理产权证、工作调动、小孩的抚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抚养关系等事宜。结婚证的妥善保存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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