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各地医保政策的差异 ,各地有所不同。 2、阿托西班有的省市把它列入医保乙类药,仅限于生育保险用药范围。 功能主治: 用于18岁以上,孕龄24~33周,胎儿心率正常的孕妇,在其规则性宫缩达每30分钟4次以上,每次持续至少30秒,并伴宫颈扩张1~3cm(初产妇0~3cm)、宫颈消失50%以上的时候,推迟其即将出现的早产。 用法用量: 初始剂量为6.75mg,采用本品7.5mg/ml注射液注射给药;紧接着用本品7.5mg/ml浓缩持续3小时大剂量(每分钟300μg)输注;然后以本品7.5mg/ml浓缩液低剂量(每分钟100μg)输注,最多达45小时。持续治疗应不超过48小时。整个疗程中,总剂量不宜超过330mg。 治疗应在确诊早产后尽快开始。宫缩持续存在时,应考虑替换疗法。 注意事项 阿托西班是缩宫素受体拮抗剂,是一种宫缩抑制剂。阿托西班与其他类宫缩抑制剂相比,它的优点是抑制宫缩的效果更好,副作用最小。对于其他的抑制宫缩的药物,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但是阿托西班可以长疗程的应用。阿托西班的缺点就是价格比较贵。对于有痛性的规律宫缩,伴有宫颈管进行性扩张的孕妇,此时如果选用其他类抑制宫缩的药物,可能失败率比较高,但是如果选用阿托西班来治疗,往往宫缩是可以抑制住的,可以延长妊娠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