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自己为自己辩护什么流程 |
释义 | 1、法庭上自我辩护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 2、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 3、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一、刑事案件的辩护词怎么写? 刑事案件辩护词的写法: 1、文书上端居中写明标题“辩护词”,再写对审判人员的称呼语; 2、正文,写辩护理由。先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再简明地概述对案件的基本看法,可以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也可以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还可以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3、结束语。对辩护观点进行小结,简要提出对本案处理的意见和要求。 二、怎样去法院申请缓刑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是罪犯是被判处拘役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主体,则是可以结合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来申请缓刑的,首先在庭审辩护阶段,辩护人在辩护时应该将比如罪犯是否只是初次犯罪,是否有自首行为,被害人是否原谅等这些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进行详细辩护,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缓刑的申请。 三、检察院不认罪的会提起公诉吗 1、被告人不认罪,检察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提起诉讼的。 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 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从被抓获之日起就拒不认罪,此类现象在毒品案件中尤甚。 2、被告人被抓获之后如实认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改变口供,不愿承认犯罪事实。 3、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之间对作案分工合作的细节相互推诿,都不愿承担主要责任。此种现象在抢劫、抢夺案件的庭审中频繁出现。 4、公安机关在证据上存在较多瑕疵,致使被告人在公安和检察阶段都自愿认罪,但到了法庭上,经辩护律师指点,即反悔拒不认罪,主要表现在强奸案件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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