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家庭暴力保护令的申请方法:当事人遭遇家庭暴力后应以书面方式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书面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法院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