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完全的精神病人和不满8周岁的儿童以及一些意识丧失的危重病人,这些已经无法识别自己行为的性质和意义,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所以他们的行为一般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设定监护人,代理他们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