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对交警判定责任不服,可以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方会在30日内给你答复。因为交警只是划分责任,不是行政行为,无法说向法院起诉交警,切记、无法起诉交警。 若还是不服第二次的责任划分,因为产生了经济纠纷,可以向法院就因责任划分产生的赔偿问题提起诉讼,法院会考虑是否采纳这份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