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结婚? |
释义 | 婚前隐瞒精神病属于可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或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于申请的当事人、申请的时间和侵害的主体不同。无效婚姻可以由婚姻当事人、国家部门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此外,可撤销婚姻多涉及违反私人利益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姻无效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是属于可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以下区别: 1、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职权或者依据法律的规定,提出某一婚姻关系无效的申请。 2、申请的时间不同。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必须在法律赋予其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内提出,超过该期间,撤销权消灭;无效婚姻在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往往以客观是否存在着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为准。 3、侵害的主体不同。可撤销婚姻多数为违反私人利益的行为。 结语 婚前隐瞒精神病属于可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胁迫的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或法院判决。无效婚姻可由婚姻当事人、国家有关部门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而可撤销婚姻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提出。申请时间和侵害主体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