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礼让行人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尊重行人的通行权; 2、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指示的情况下,机动车遇到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应当减速或停车等待行人通过后再行驶; 3、禁止机动车在行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人行道上行驶,也不得占用人行道上的通行空间; 4、鼓励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对礼让行人的行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以下行为可完全界定为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1、行人正从斑马线过马路时,驾驶员驾车鸣笛示意行人让行并快速通过斑马线; 2、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强行冲散过马路的队伍,比如学生放学排队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时,仍然有驾驶员强行通过,切断过马路行人的队伍; 3、在斑马线前的导向车内,前车已经停车让行,而后车却变道强行通过斑马线的行为。 综上所述,礼让行人是一种文明交通行为,不仅需要机动车驾驶员遵守相关规定,也需要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