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一、三方协议是什么意思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指的是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协议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为止。三方协议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找到第一份工作时签订,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进行入职报道后,三方协议的效力就己经终止,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 二、三方协议盖什么章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三方协议的章就是盖公章,不能盖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者部门专用章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