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包括如下: 1、个人信息处理者取得个人的同意处理的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处理者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处理的个人信息; 3、个人信息处理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处理的个人信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