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账务处理预付账款准备要做哪些 |
释义 | 1.防止利用预付账款作为回收站,企业销售商品,不确认收入; 2.防止利用预付账款作为中转站,企业的预付款业务必须以有效合法的供应合同为基础,而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的预付款业务根本无对应的合同。 一、企业会遇到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有哪些 企业会遇到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有伪造合同等行为。伪造合同是指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或者凭空捏造合同等手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欺诈方会利用单位急需某种紧缺商品的心理,与其签订虚假的合同,以此来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或者是盗用企业名义,利用伪造的证明与对方签订合同等。 二、什么是合同诈骗罪,哪些行为属于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三、贴现资金回流方式 所谓贴现资金回流是指企业在向供应商付款采用票据结算后,供应商将票据进行贴现,贴现后的资金返还给企业,这与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结算需建立在真实的交易相违背,其实质是一种变相的融资手段,在实务中如何认定,仍需围绕在真实交易背景这个基础上。 第一:检查与供应商的合同协议,确认是否有交易。 第二:检查企业的货物及服务的出入库证明文件,确认交易是否真实。 第三:检查开具票据的内部审批流程,确认审批是否齐全。 第四:必要时盘点库存商品,确认货物是否存放于仓库。 第五:检查企业银行存款明细账,抽取银行回单,确认供应商在近期是否有相同或相近的金额入账。 第六:检查企业与供应商的往来账簿,包括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抽取原始凭证,足可以判定资金回流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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