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保护法第五条规定 |
释义 | 未成年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成长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孩子的问题是社会的永恒话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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