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拨打电话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一般正规的药店的药品价格都是符合当地物价部门、药监部门、医保部门的规定的,药品没有法定的统一零售价,所以“贵了”的说法原则上不存在。只能说,比某医院,或某其他药店贵。如果怀疑药品价格超出相关规定,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患者在就医过程是认为医院乱收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到医疗所在地的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卫生管理部门设立的监督管理办公室是接待群投诉的。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看病贵一般和医疗机构收费有关。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