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灭失证明派出所不给开的话,是可以去起诉的,法院会判决的。 车辆灭失的证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毁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出具因灭失证明; 2、因失火造成车辆损毁的,由事故发生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4、因偷盗造成车辆灭失的,报案后未追回,由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出具灭失证明。 车辆灭失证明的办理需要到车管所,办理的时候需要带上相关的资料,身份证,行驶证等就可以。当然不同原因导致的车辆灭失,开证明的地方会有一些区别。如果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机动车灭失,这个情况一般是发生自然灾害的乡镇政府或者是街道去开具证明,这个证明是《自然灾害汽车损失证明书》。 机动车灭失证明要填写的内容: 1、填写车牌号码 2、填写机动车所有人或单位 3、灭失时间地点 4、灭失原因 5、机动车所有人签名及填写日期 6、查证人签字盖章(乡、镇、街道以上政府) 报废车的正确处理方式: 如果机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当地正规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待机动车回收企业在确认车辆信息后进行拆解,之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档案注销。切勿贪图一时之利,事后花十倍百倍的精力和时间弥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