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盈余公积的用途4个,具体如下: 1、弥补公司亏损 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情况时,由企业自行弥补,按照国家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并且股东大会批准后,可以使用公司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 2、转增公司资本 企业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可以将盈余公积金按照股东原本的持股比例来转增资本,并且转增资本后所留下的盈余公积金的数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分配股利 企业当年若没有利润,原则上是不可以分配股利的,但为维护自身信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 4、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盈余公积金是企业留存利润的一部分,可以让企业用于投资新项目或者扩大生产规模。 盈余公积的含义 盈余公积指的是企业在纳税后所剩的利润中提取出来的,留在企业内部,有特定的用途的利润积累,可以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公益金是专门用于企业员工福利设施建设的支出。一般盈余公积又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自身决定提取的。 综上所述,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