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装物租金要交消费税吗 |
释义 | 收取包装物租金要交税。 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包装物所采取的处理方式: 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于包装物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包装物随同消费品出售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按其所包装消费品的适应税率征收消费税。 (2)收取包装物租金 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根据税法规定,凡随同销售应税消费品由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尤其注意的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3)收取包装物押金 收取的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税。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收取的押金,单独计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所谓“逾期”,通常以1年为限。在将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征税。 2.所谓收取包装物押金的益处 企业要在带包装物销售的情况下减少纳税,关键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应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因为此项押金收入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尽管对收取押金超过1年以上的,无论是否退还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暂时少纳的税款最终还是要缴纳,但由于其缴纳时限延缓了1年,相当于免费使用银行资金,增加了企业的运营资金,获取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便利。简而言之,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可以给企业带来以下三方面的好处: (1)可以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生产包装物的人力、物力,降低了产品成本。 (2)在产品的售价中可以扣除原来包装物的价值,从而降低了产品的售价,有利于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3)可以节约税收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第六条据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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